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08-21 09:35:12
作者:admin
为激励广大医疗工作者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尊医重卫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展示新时期医务工作者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根据中央文明办发出的《关于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经上级部门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为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全院从事临床一线医疗工作满五年以上,在职在岗的执业注册医师。二、推荐人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奉人民为上、视群众为友、与健康同行”的服务理念,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坚持在临床一线,救死扶伤、廉洁行医,有良好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切实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优质服务,对待患者热情、细心、耐心,态度好,工作认真、踏实、严谨,并得到同行和患者的普遍赞誉。
3、能胜任本职工作,对技术精益求精,有创新意识,刻苦钻研业务,具有符合岗位需要的专科知识和解决专科问题的能力,工作成绩优异,在工作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
4、在我院连续注册三年,近两年医院考核优秀,能合理用药且无医疗差错及事故发生。
三、推荐程序
1、各科室、门诊部按照群众推荐,集体评审,产生推荐对象,推荐名额每科室一名。
2、各科室将确定的推荐名单,填写推荐表后(附件1),推荐至所在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核推荐。支部所辖科室数超过八个的按每支部八名推荐,支部所辖科室数不足八个的按所辖实际科室数进行推荐。
3、各支部推荐的人选,填写支部审核汇总表(附件2),将推荐人选的推荐表(附件1)和支部审核汇总表(附件2)汇总至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参照推荐标准进行进一步审核推荐。
4、审核推荐后的人员名单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公示先进事迹一周后上报。
四、推荐要求
1、“好医师”推荐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支部、各科室、门诊部应坚持实事求事,公平公正,不弄虚作假,不平衡分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程序进行。
2、推荐的拟表彰人员一定要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确实具有榜样作用。
3、确定上报人员的推荐材料(附件1电子版)请于1月20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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