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园地

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12-08 09:38:39 作者:admin
    当前,医院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党委决定“七一” 前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评优活动,促进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用榜样的力量和作用,带动全院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为实现医院确立“三个翻番,两个领先”的科学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贡献力量。
二、评选的范围及名额
    党委所辖党支部及其正式党员。通过推荐、考核、审批等程序,评选2个先进党支部、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5名优秀共产党员。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重点是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在职副县以上干部一般不作推荐对象。评选优秀党员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支部    4名         第二支部   2名
第三支部   3名         第四支部    3名
第五支部    2名         第六支部    3名
第七支部    3名         第八支部    1名
第九支部    4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在医院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部班子做到“五个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支部班子坚强有力,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成效明显。
    3.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学习有计划、会议有记录,组织党员积极为群众服务,支部在“三解三访三复盖”活动中有影像图片和文字等印证材料。
    4.严格执行党章的规定,及时收取、上交党费。认真按照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完成党委交办的任务,群众反映好。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党员“五个带头”, 起到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研究和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党务工作实绩突出。
    3.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廉洁奉公,坚决同违反党纪的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得到群众的公认。 
    5.在医院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党员的“五个带头”, 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起到党员表率作用。
    2.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履行共产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3.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热忱为群众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成绩显著。
    4.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廉洁行医。
    5.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大多数党员和群众公认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办法
    在全院范围内,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向党委推荐申报一个党支部。党委对推荐申报的党支部进行考核评议,确定 “先进党支部”。 推荐名单及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于6月16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按照评选条件,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采取支部提名的方式,党委对候选人进行考核,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于6月16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各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研究、支部党员大会民主推荐,党委审核的方式进行评选。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保公平公正地推荐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医院优秀共产党员呈报审批表》于6月16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推荐的候选名单公示7天,经 党委会议通过后予以表彰。   
五、通报表彰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由党委发给荣誉证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

中共上饶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