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上饶市人民医院十六间商铺招租(3年)拍卖公告(饶产办ggz2023-106号)

发稿时间:2023-03-17 11:00:49 作者:上饶市人民医院

我院委托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3月2915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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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正捷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正捷[2022]第10035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物(店铺)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物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竟拍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4.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押金为两个月的租金,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在未违反租赁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无息退回,承租方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合同押金等费用,其他相关事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5.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且不得经营有危险性质或扰民等影响医院患者就医及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不得经营香烟、酒及酒精饮品、婴儿奶粉、餐饮、药品。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损失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6.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承租方不得破坏店铺的主体结构、不得对店铺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店铺损坏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标的物交付时间:《租赁合同》生效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招租方直接交付给承租方,标的物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3月27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或个人凭有效证件,到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31827

详情咨询: 18170326388    13970371775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公园道1号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